人力资源动态
关于对2015年协和创新团队、协和学者 和协和新星进行考核的通知
根据《“协和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实施办法》、《“协和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协和学者实施办法》和《“协和新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协和创新团队、协和学者和协和新星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2013年度当选的协和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获资助的创新团队;考核期:2014年10月—2015年9月;
2.2014年度当选的协和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获资助的创新团队及协和新星;考核期:2014年10月—2015年9月。
(二)考核程序
1.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所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其年度工作进行考评;
2.所院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院校备案。
二、期满考核
(一)考核对象
1.2012年度获得资助的协和创新团队;
2.2012年度当选的协和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3.2013年度获资助的协和新星。
(二)考核程序
1.本人填写期满考核表,所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其聘期或资助期工作进行考评,并提出考评结果建议;
2.所院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院校;
3.院校组织专家进行聘期或资助期考核,本人须现场进行总结报告并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等级
(一)协和创新团队:考核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二)协和学者特聘教授: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协和学者讲座教授: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协和新星: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做好考核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年度考核: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考核结果报院校备案。
(三)期满考核:
1.各单位依据院校《协和创新团队、协和学者、协和新星期满考核评价指标》(试行),细化本单位的考核评价指标,制定单位考核方案,在上报年度考核结果时一并报院校备案。
2.对院校《协和创新团队、协和学者、协和新星期满考核评价指标》(试行)方案根据临床组、科研组、教学组三类分别提出分类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院校(含电子版)。
(四)对讲座教授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在受聘岗位的工作情况。
五、需要被考核者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7份(原件2份);
(三)讲座教授需提供到岗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护照出入境记录或机票等复印件)1份;
(四)考核表中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1份(要求:封面、目录、页码齐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10月16日前报到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到ykyzlyyrsc@163.com。如有疑问请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216
联系人:喻达
人事处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