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新疆培训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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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卫生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卫疾控发[200 6]20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和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05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新疆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规财发[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卫生厅下发《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新疆片区培训班的通知》(新卫办发[2006]81号),要求认真做好新疆5个国家监测点的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培训工作。卫生厅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培训效果,节约经费,减轻各调查县的负担,决定分片到各调查县进行培训,直接培训到乡(街道办事处),并配有专门的维吾尔语翻译,由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迪力夏提副处长带领省级师资于
培训内容为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死亡名单的确定、现场调查、调查的质量控制、死因推断量表、根本死因诊断及ICD-10编码、调查资料审核及上报。
培训对象为每个监测县(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负责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监测县(区)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负责死因调查的人员;调查县(区)公安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领导参加培训。
培训班师资4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均为国家培训合格的省级师资。5个调查县(区)共培训学员268名,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40名、新和县46名、莎车县75名、和田县38名、新源县69名。培训班开幕式由调查县(区)卫生局局长或疾控中心主任主持并讲话,卫生厅疾控处迪力夏提副处长做全面的工作部署。培训班采用多媒体讲课和讨论相结合形式授课,课后进行闭卷考试,对于考核合格者授予自治区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3分,学分编号:20061007B-077。经考核全部合格,最高分98分,最低分82分,平均分87.2分。
通过培训,学员们掌握了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工作的目的、方法、内容、实施技术和质量控制环节,达到了培训目的,为保质保量的完成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新疆5个调查点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培训班结束后疾控中心慢病科刘来新主任对近期工作要求和进度作了详细安排。
1、建立本县的调查组织机构 1)领导组, 2)执行办公室。
2、开展宣传工作(电视、广播等)。保存资料。
3、召开有关部门的协调会,要有记录以被检查。
4、搜集资料: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派人到公安、民政、统计、计生、妇幼等部门搜集所需资料;乡卫生院组织人员到各村搜集2005、2004年死亡、人口资料。
5、由县疾控中心汇总以上资料,确定最后总死亡名单,统一编号,填写表2-2。
6、以上工作在
7、各县(区)疾控中心准备调查用物质:调查员的胸牌、铅笔、橡皮和签字笔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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